是指买家欠缺交易意愿,恶意利用退款流程的便利性以实现其他牟利目的,或对设置了起批、混批量要求的商品,通过退款予以绕开限制,致使卖家无法按时发货的,或拍下商品付款后异常频繁地发起退款或恶意投诉,影响正常的交易秩序的。

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:

(1)在已收到货情形下,买家无正当理由申请不退货仅退款被卖家拒绝后,继续大量反复地申请不退货仅退款的行为。

(2)在阿里巴巴中文站按商品起批量/混批条件拍下并付款后,短时间内申请退款,导致订单不满足起批量/混批条件,导致卖家无法按时发货,并以此投诉卖家未按时发货的行为。

案例描述:商品起拍数量为>=5,买家拍下5件付款后,在短时间申请4件退款,导致订单不满足起批条件。投诉卖家不发货。

(3)阿里巴巴作为批发采购平台,买家在无实质证据情形下,以投诉商品质量问题、假冒品牌等为由,胁迫卖家强制支持无理由退换货。

(4)单独拍下已注明“单拍不发货”的特殊形态的商品链接,如1元礼品/赠品/样品/补邮费等,投诉卖家不发货。

(5)其他滥用会员权利行为,如:恶意收货不承认、退空包裹/掉包、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怠于支付商品或服务对价、恶意多笔退款、退货少货、骗赔等。